關於我們

你們蒙召原是為此;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,給你們留下榜樣,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。
(彼前2:21)


基督徒書室的英文名稱是 Remnant Footsteps Bookstore,直譯是餘民腳蹤書室。「餘民腳蹤」聽來有點怪,令人摸不著頭腦,為此採用「基督徒書室」,如此便叫人一目了然。其實兩者的意義是相輔 相成,兩者都包括了神兒女的身份和方向,一方面我們在 神面前所蒙的恩惠,另一方面我們靠著 神所要走的道路。基督徒就像從前以色列人中的餘民,他們所走的路也應該是跟從主的腳蹤,尤其是在當今屬靈混亂的世代,何等需要專一跟隨主的腳蹤。

許多人把「餘民」只從數字上理解,以為是餘下來的一小撮人。其實這字的字源是「根」的意思,根源的意思要比數目更重要。這一小撮人保持著原有的樣式,他們 雖然經歷無數可怕歲月的洗禮,但始終沒有失掉原初的樣式,最後在 神對他們的應許上永永遠遠陪伴著這位彌賽亞──基督耶穌。以色列人的歷史留給我們很大啟發,他們雖然多次軟弱失敗,對 神離棄,經歷 神重重的管教,但 神總沒有棄絕他們,這些餘民最終因為 神的應許,在榮耀中永遠與彌賽亞同在,神的計劃終於成就。

在父 神的憐憫和引領下,我們開辦這書室,目的並非賺錢,是要討主耶穌喜悅,在這小小的地方作主的見證,並甘心樂意售賣一些對基督徒屬靈生命成長的好書,所有的 書籍都是經過挑選。良心上告訴我們,如果當中有一本書誤導閱者偏離真道,我們在神面前怎能承擔這罪!曾經有基督徒因看了不信派(所謂新神學)的書而偏離聖 經,甚至不信神蹟,不信復活,不信主耶穌再來,信仰變質,試想這是何等嚴肅的一回事,為此我們「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」,決心不售賣信仰 不純正的書籍,為了要得 神的喜悅,我們就不求人的體諒。另一方面有人曾問我們如何看當今的靈恩派,答案與前者一樣,我們也決不售賣靈恩派作者的著作。

對於我們如何在文字工作上服侍主,現今引用倪柝聲先生的一些說話(見下),以此互勉。  

 

 

文字工作及其發行         倪柝聲

「從摩西的時代起, 神就起首用文字來表明祂的心意。所以,文字的工作,是神所承認並嘉許的。聖經就是一個大證據。文字的用處,在於它能夠頂準確的保存一個思想,使人可以隨時 誦讀和參考。不致過了一時就忘記了。聖經中頭一次論到文字記載的就已清楚說明為著『作記念,又念給約書亞﹝代表一切的少年信徒﹞聽。』(出十七:14)

在這裏,我們不能不也題到文字的職事和口傳的職事彼此的關係。有的人以為我們只要讀聖經就夠了,別的書是不必看的。他們以為人作的書是無用的,只要有 神的書就夠了。但是,持此看法的人,他們並不是就不去聽人講道了。在聚會的時候,他們肯聽人講道,但在平常的時候,他們卻不肯讀人所寫的書。其實,聽道與 讀書,是沒有人疑惑的;文字,在神的工作裏的地位,豈不也是一樣的麼?為甚麼有人要疑惑到它的地位呢?二者之間不過一個是用口,一個是用筆而已。如果人寫 的書是不可讀的,難道人講的道就可以聽的麼?

聖經中也常題起好些在聖經各卷以外的書來。這是頂有意義的。就如:《耶和華的戰記》(民 廿一:14);《雅煞珥書》(書十:13,撒下一:18);《所羅門記》(王上十一:41);《先知拿單的書》、《亞希雅的預言書》、《易多的默示書》 (代下九:29);《示瑪雅和易多的史記》(代下十二:15);《耶戶的書》(代下二十:34) 等等。這些書的價值,等於今日屬靈的著作。沒有聖經那樣的權威,卻有 神所定規幫助人的地方。聖靈默示聖經的時候,叫人注意到這些書,就是叫我們知道它們的重要,同時也是叫我們知道神的意思,並不是以為在聖經以外,就無須別 的書了。

聖靈特意叫讀聖經的人注意到這些書,是因他們能夠從其中得著幫助,來明白聖經的記載。他們如果是要追求的,就必定聽聖靈的囑咐,去查考那些書。今日也是一 樣的,一個殷勤追求的信徒,必定憑著聖靈的引導,盡量找出能夠幫助他的書籍,而一一來讀過。書雖然多,他必不以為太多,反因其多而感謝神。即便他自己沒有 工夫讀,但也必不攔阻別人來讀。同時他亦不會以為只讀聖經不讀別的書,乃是比人清高屬靈的。當然,在另一方面,我們也該記得:『著書多,沒有窮盡;讀書 多,身體疲勞。』(傳十二:12) 所以,聖經是緊要的。我們對於聖經的誦讀,是不能荒廢的。但是,我們也當歡迎從主來的其他的幫助。

自然,我們上文所說的,是指著主所給的書。所以,我們的責任和權利,就是一面『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』,而另一面是『要凡事察驗;善美的要持守。』(帖前 五:20-21) 如果一篇屬靈的著作,或一本書,沒有甚麼特長,沒有甚麼可以特別幫助人的,就不必印,也不必讀。如果有的書雖然可以幫助人的,其中有的地方,經歷或許也不 錯,但因為對於聖經的知識不夠深,因此,所引證和解釋的,未盡可靠,這就需要各人仔細的分辨了。在今日異端邪說盛行的時候,『分別好歹』(來五:14) 實是不可少的。

對於文字的職事,有一件是應該注意的,就是聖經中口傳的職事,都在著寫的職事之先,舊約如此,新約也是如此。摩西乃是先用口傳,然後用筆寫。舊約中其他的 先知職事,也都是這樣。到了新約,我們的主耶穌沒有著寫甚麼﹝除了那次寫幾個字在地上之外﹞(約八:8),祂乃是先用口傳,然後門徒們才用文字記錄出來。 至於書信,乃是在五旬節過去很久之後才有的。所以,如果光有文字職事,而無口傳的職事,乃是不可以的。為此,『專門於文字工作』的人,既不像摩西,也不像 使徒。許多時候,就會流入理想,而變作僵死,因為他失去與人靈魂活潑的接觸。文字的職事,並不能代替口傳的職事,只可作為輔助口傳職事的不及。無論如何, 聖經給我們看的是口傳在先,文字在後。

因為文字的職事在神的經濟裏是有它特別的地位,所以,發行書籍的工作,也相當要緊不可忽視,﹝不過,不及口傳罷了﹞。為此,應該把它推行得越廣越好。因為是 神的工作的緣故,所以,發行書籍的工作,為著個人、為著團體,都不該以牟利為目的。 論到著作者的稿費,發行者的版權,未免有營業的性質了,這不是神工作的要求。如果作者和發行者對於這些尚未看清,就那裏能稱得上為 神的工作呢?『白白的得來,也要白白的捨去。』(太十:8) 口傳的是如此,筆傳的就可以不如此麼?難道福音也有版權麼?發行書籍的工作,如果認定了是神的工作,為著服事信徒,就絕對不可變作商業化。

發行的工作,完全是為著服事信徒的。乃是要方便信徒,使他們能夠不必自己勞力,就可以得著他們所要的書籍。雖然他們對於他們所得的紙墨﹝書籍﹞是付出了代 價才得的。但是,書中的信息﹝版權﹞卻是白贈的。這一種的工作,有點像利未的職事。聖經中有祭司的職事,也有利未的職事(民三至四章)。像這樣為信徒預備 書籍的工作,就是利未職事的性質。所以,這雖然不是像祭司職事那麼屬靈,卻又不似商業性質那麼屬世,乃是像利未職事那樣的服事信徒。祭司的職事,完全是屬靈的。商業的工作,完全是屬世的。但是,利未的職事,乃是為著屬靈的目的作屬世的事情。因為我們看見舊約利未人所作的事,都不過是世上勞工所作的事。但是,他們所作的,卻是與聖殿發生關係的。對於文字的工作,實在本著利未職事的性質而作才能合乎主的心意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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